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调频热点 (http://www.fmhot.com/bbs/index.asp) -- 『 ≡ 灌水聊天 ≡ 』 (http://www.fmhot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3) ---- 拔牙后的注意事项 (http://www.fmhot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3&id=112650) |
-- 作者:扶桑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0:05:42 -- 拔牙后的注意事项 下星期打算拔牙,终于鼓足了勇气,去见牙医。 为了自己有充分的心理准备,专门搜了点与拔牙有关的资料来看。 分享一下。 |
-- 作者:扶桑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0:12:37 -- 首先,拔牙前自己心里要放松,不要有过重的心理负担.正常进食,最好选择上午拔牙,以便拔牙以后(下午)还可以找到大夫询问拔牙事宜,而且相对来说上午拔牙会比下午拔牙出血较少. 拔牙前用温盐水充分漱洗口腔。 4,拔牙当天不能刷牙漱口(喝水可以,不要漱),不能吸烟喝酒,不能吃酸辣刺激性食物(吃冰棍冰冰是可选的)别吃过热的食物. 5,刚刚拔完牙没有多久时,应以流食代之,这样利于保护患侧仍在渗血的创面。一般一天以后,因为创面渗血还不会完全停止,所以可适当进些软食,不过尽量不要用患侧咀嚼。 |
-- 作者:扶桑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0:13:46 -- 其次,拔牙后要注意: 1、拔牙后医生会让患者咬住1~2条棉卷,它的作用是压迫止血、保护伤口。一般棉条在拔牙后40分钟左右即可吐出。注意棉卷不要咬压过久。有人以为咬的时间越长越好,有的人咬几个小时甚至十几小时,这是错误的,反而造成伤口被唾液长久浸泡,引起感染或凝血不良。 2、有出血倾向的患者,拔牙后最好暂时不要离开,待半小时后请医生再看看伤口,是否血已止住。如果仍出血,应让医生再作进一步的处理,或上止血药,或进行缝合止血,并口服一些止血药物。 3、正常情况下,把棉条吐出后就不再出血了。唾液中带一点血丝是正常的,如果大口大口的吐血就不正常了,应及时与本诊所联系或就近到医院口腔科看急诊,请医生处理。千万不要自行处理,比如拿家里的棉花塞到拔牙窝内,或乱涂所谓的止血药。这些棉花和药并不是无菌的,用后会引起继发感染,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 4、拔牙后要注意保护好血凝块,当天不要漱口,不要用拔牙侧咀嚼食物,不要频繁舔伤口,更勿反复吸吮、吐唾,以免由于口腔内负压的增加而破坏血凝块。手术后两小时才可以吃饭,术后两天的饮食应该是温凉、稀软的。 5、拔牙后一般可以不吃药。但在急性炎症期拔牙,或创伤较大、全身情况较差时,应口服些抗生素和止痛药。 6、拔牙后一般不影响工作,可以照常上班,但是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。吸烟、饮酒对伤口愈合都有不好影响,拔牙后一两天内最好不吸烟、喝酒。 |
-- 作者:扶桑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0:15:48 -- 最后,减少疼痛及肿胀有以下方法: 1、医师于拔牙后,需将伤口清理干净,置入止血棉,并缝合起来,防止出血及加速伤口愈合。 2、于伤口地方,咬紧纱布40-60分钟,尽量少讲话,防止继续出血,以达止血功能。 3、嘴中若有口水需往肚里吞下,不可以用力漱口,防止伤口撕裂的情况发生。 4、止血后,二十四小时内可用冰敷,或含冰开水的方式,防止伤口肿胀发生。 5、于餐后及睡前必须使用漱口水,轻轻含三十秒后,慢慢吐掉,以防止细菌感染。 6、按医师处方服药,不可以自行减剂,否则后果不堪想象。 7、多喝果汁,补充维他命C及B群,以增进伤口愈合。 8、千万记住,留下医院、诊所的电话及医师大名,若有突发状况立即与医师联络。 9、推辞应酬,不可酗酒,充分休息及睡眠是必要条件。 你拔牙以后医生有义务告诉你要注意: 1.不要吃太硬的东西,流质,半流质更好。 2.不要吃太冰或太烫的东西。 3.不要吃太刺激的东西,如辣椒,酒等。 4.如果拔牙的创口大,如水平阻生的智齿,最好吃一些抗生素,如:灭滴灵等。 5.还可以用含漱液漱口。 还要记得 1,不要反复舔或吸伤口,刷牙时不要刷到拔牙的地方。 2,除了吃一些消炎药外 ,还应该补血 3,如果不是智齿还要及时镶牙 |
-- 作者:秋水长天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1:02:08 -- 我有个牙齿经常疼,疼的时候下狠心拔,好了又不舍得了
o(∩_∩)o... |
-- 作者:清柠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1:26:44 -- 拔牙不用那么害怕的 很容易啊 呵呵~~ 楼上的 你是智齿白 这个不能拔 |
-- 作者:杯观艳世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2:17:22 -- 口腔医院老院牙体科主任 |
-- 作者:秋水长天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2:22:07 -- 智齿不能拔吗? 我这个牙齿就是长长停停的,N久了~ |
-- 作者:飒露紫 -- 发布时间:2009/2/13 13:29:55 -- 顶!! |